南方日報訊 (記者/曾妮 實習生/曹娟)中央出台公車改革方案,一石激起千層浪。廣州公車改革雖未動,卻在公務員群體中引發熱議。記者獲悉,廣州市公車改革方案由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市一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有望於2015年底完成。
  7月16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下發。按照新方案,中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近日,公車改革成為廣州市公務員群體中的熱門話題。
  目前,廣州市公車改革具體方案正在醞釀過程中。南方日報記者瞭解到,廣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交由廣州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牽頭制定。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兩部門將先期開展調研。
  記者昨日電話採訪了廣州市發改委主任潘建國。潘建國表示,廣州市發改委將認真領會中央公務用車改革的精神,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同時也要與省里的改革方案相銜接。潘建國說:“我們也要看看廣東省的公車改革方案,一定在中央和省改革方案的框架和要求下認真貫徹落實。”
  中央公車改革指導意見給了地方公車改革兩年時間。《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改革的步驟也是先中央後地方,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制定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先行示範,地方黨政機關加快實行。記者瞭解到,預計今年內廣州市主要是制訂改革方案,明年全面推開,2015年年底完成市一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
  根據2013年廣州市紀委梅河清透露的數據,廣州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定編的公務用車總數約為3萬多輛。2014年3月6日,廣州市財政局發佈《廣州市本級2014年部門預算編製概況》,其中披露: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31325萬元(占據總數47861萬元的65.45%),比2013年預算壓減3605萬元,下降10.3%。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車暫不安排購置預算。公務用車運行費28554萬元,與2013年調整後預算持平。
  ■焦點
  局區鎮街一把手保留公車嗎?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取消副部級以下一般公務用車,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革,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具體範圍由各地根據本意見研究確定。
  如果根據“取消副部級以下一般公務用車”的原則,廣州市原則上只有四套班子正職可以保留一般公務用車,不過區及鄉鎮的黨政主要負責人也可以在實物保障和現金補貼中選擇一個。局座、鎮長和街道辦主任們會傾向於選擇哪一個呢?
  記者昨日詢問了廣州市發改委、建委、林業園林局的“一把手”,幾位局長、書記都表示,將貫徹落實市裡統一部署。當問到個人更傾向於實物保障還是現金補貼時,“局座”們都沒有明確表態。而白雲區兩位鎮委書記則表示支持公車改革,傾向於不保留配車。
  廣州市某局局長表示,實施公車改革後他個人傾向於不要配車、選擇現金補貼。“因為我的崗位分工決定了出去跑的次數並不多,所以不配車也不怎麼影響工作,既然如此不如乾脆放棄,響應國家改革號召。”這位局長表示,保不保留配車,主要看各局、各區以及鎮街的“一把手”工作性質。有的局工作性質決定出去跑的次數少,取消影響不大;但像從化、增城這些區的主要領導經常要下去調研,沒有車會很不方便,再加上這些區本來管轄區域就很大,如果選擇現金補貼,多半不夠補貼油錢和車輛損耗,保留公務用車也是為了便於開展工作。不論如何,實施公車改革後肯定有一大批領導用車會被取消,這位局長表示:“我覺得這是好事,在節省公車開支的同時也有利於改進工作作風,以後領導出席基層會議的情況將大大減少,有利於少開會、開小會、開實會。當然,該下去跑的還得去,實在有需要用車,也可以通過集中保障的方式解決。”
  公車改革後現金補貼夠用嗎?
  根據中央改革意見,今後副部級以下官員原則上“以補代車”,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上浮不得超過中央標準的130%,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廣州市地方車補局級最高不超過1690元,處級不超過1040元,科級以下不超過650元。
  對於這個補貼標準,各級幹部怎麼看?
  目前廣州市公務用車的慣例是副局級以上有“相對固定的公務用車”,改革之後,局級的公務用車原則上要取消。廣州市林業園林局一位副局級幹部表示支持公車改革,樂意接受“車補”。他表示,目前的車補標準保障個人用車開支肯定是不夠的,但是財政車補並不是補貼官員個人,而是保障工作,補貼不是“補充分”而是“補必需”,雖然廣州市停車費比較高,可是根據他的估算和個人的崗位工作需求,1300—1690元的車補基本夠用。
  記者詢問了廣州市一些職能局處級幹部,基本上都對公車改革持支持態度。廣州市直各局的普遍情況是,每個處配1輛(部分較大的處配兩輛)公務用車,車供全處室公用。市發改委一位處長表示,廣州上一輪公車改革為全市公務公車安裝了北斗系統,基本上杜絕了“公車私用”的情況,為這一輪公車改革創造了很好的條件。市紀委通過北斗系統監控公車使用情況,如果發現非工作時間使用公車,或是把公車開到非工作地點,就會有紀委工作人員直接打電話過來要用車人解釋情況,產生很強的震懾效果。這位處長說:“現在處級幹部下了班都不用公車,節假日如果有公務,還‘私車公用’。用私家車跑工作沒法報銷油錢、停車費,與其如此,不如取消公務用車直接領車補。”
  科級和科級以下公務員歡迎並期待車改。廣州市委組織部一位科級幹部說:“我們處里有一輛公務用車,是公用的,處里出去開會或調研,我還要當義務司機,取消公務用車之後就輕鬆了。平時如果在市裡開會,因為叫車麻煩,我都是自己坐車或打車去,打的錢不能報銷,發放車補科級和科級以下幹部絕大部分都會很歡迎。”對於現金補貼是否夠用的問題,小陳表示,對於市直單位和中心區的公務員來說基本可以保障,但他認為內勤和外勤人員應分開保障。
  ■專家建言
  訪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教授:
  內勤外勤崗位車補應區別對待
  南方日報:您認為公車改革應重點關註哪些問題?
  林江:應重點關註“為什麼配公車”、“配多少公車”、“配什麼樣的公車”等問題。公務用車的前提是要有公務需要;公車“配多少”這個問題,到底是根據部門編製、人頭算,還是根據部門的職能算。我個人覺得按照部門職能算是比較合適的,比如說外事、公安、質監等經常外出執法監督的部門,可能就需要多一點,像檔案館就不怎麼需要。但是改革過程中,具體核算哪些公車要保留是比較難的,哪個部門需要多少車這個是由部門領導說了算還是由一個監督的部門核算?最好還是部門提出建議,由監督部門說了算。“配什麼樣的公車”這個問題,選用什麼排量的,進口的還是國產的,這方面也是應該關註,這也是市民普遍比較關心的問題。
  南方日報:基層公務員呼籲車改應靈活,像企業一樣採取“實報實銷”政策,內勤外勤拿一樣的補貼不科學,您怎麼看?
  林江:我認為內勤外勤拿一樣的補貼不合理。內勤很少出去,基本上是坐辦公室,如果不區別開,是不合適的。像有些部門,跟企業聯繫比較多,如果是開自己的私家車出去辦公,回來報銷油費,可能有的人會覺得太麻煩了,而且去一趟到底花了多少油錢也不好算,那很多人就會選擇打一個電話去企業瞭解情況,這樣就達不到親自去企業那樣的效果,這樣的改革就矯枉過正了。雖然改革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為了改革而改革的話,就很難執行下去。拿現金車補,可能會鼓勵處長科長變懶,反正車補照發,省下來的就成了自己的。
  車補補多少,按級別補還是按出行補,我覺得按出行補貼是比較合適的,根據以往的實際用車情況給出相應補貼,比如外事辦處長過去一個月公務出行的次數等進行補貼核算。當然,如果是按照級別標準發放補貼,就可以節約一些核查成本。  (原標題:市一級公車改革 有望明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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