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偵查監督處處長 康聰玲
  2014年11月27日,深圳市遠望谷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徐玉鎖回國投案自首。這是我院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一個成功案例。
  兩年前,徐玉鎖因涉嫌行賄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012年10月底出逃國外。為讓其儘快到案,我們有針對性地制定了勸返方案。第一階段,通過徐玉鎖的家屬及公司推薦,確定一名聯絡人在雙方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建立了間接聯絡通道。第二階段,通過感化嫌疑人,利用電子郵件、電話、聯絡人當面傳達等方式向其宣講法律政策,使其逐漸接受我們的法律意見,如實供述了自己的行賄事實,並退回贓款及孳息500餘萬元。第三階段,通過法治的力量震懾犯罪嫌疑人,我們通過聯絡人向其傳達“對本人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企業負責、對股民負責”的“四個負責”,指出只有勇於擔當、回國投案自首才是他唯一的正確選擇,並將《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第一時間告知其本人及家屬。
  2014年10月25日,徐玉鎖向最高檢和我院分別寄來信件,表明瞭回國投案的意願。一個月後,在最高檢的直接領導下,這一案件的勸返工作畫上了圓滿句號。“踏上中國土地的那一刻,我的心終於平定下來了”,回國自首後的徐玉鎖這樣說。其實,在經歷長達兩年的勸返工作後,當徐玉鎖出現在深圳蛇口碼頭的那一刻,我想說的是:“我們的心也終於平定下來了。”  (原標題:“我們的心也終於平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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